6月4日,記者從2018年普通高中分配生工作的通知中獲悉,今年我市依據學校參加中招文化課考試的應屆生數量,將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計劃中50%的名額,分配到各初中學校,重點向薄弱初中和農村初中傾斜。
據了解,只有連續三年在一所初中就讀、具有原始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才具有該校的分配生資格,凡中途轉學、休學、留級、跳級等學籍異動的學生均不具備分配生資格。
“分配生”錄取依據考生第一批次(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錄取批次)第一志愿,在所報普通高中統招生錄取分數線下50分以內、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按照學校所分配名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若該校未用完名額,剩余名額則作廢。
市區各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未用完的名額由市教育局統一收回,仍然依據考生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在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進行第二次統招錄取。
學校將符合條件的學生按照市教育局基教科審批過的學籍輔號從小到大以EXCEL形式登記造冊,報市教育局審查。審查通過的分配生由市教育局統一導入河南省中招管理系統。
審查時間,6月14日上午:市實驗中學、二中、三中、五中,十中。6月14日下午為外語中學、十一中、十五中、育才學校、格瑞特初級中學、宇華實驗學校。一次審核結束,逾期不再審核。(記者 李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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