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任何環保手續,沒有污水處理設施,埋根排水暗管就把生產廢水排到溝渠里,廢水中污染物嚴重超標……這是市環保局執法人員近日在源匯區空冢郭鎮一家制革廠看到的情況。由于“嚴重污染環境”,這家制革廠被查封。5月31日,記者獲悉,此案已作為刑事案件立案,市公安局干河陳分局已刑事拘留一人。
記者了解到,這是新環保法實施以來,我市違法排污追究刑責第一案。
今年4月底,市環境監察支隊接到群眾舉報,在源匯區空冢郭鎮西朱村有一家制革廠,把大量黑色廢水排到村里的溝渠,滯留的黑水發出刺鼻性氣味。
接到群眾舉報后,市環保局立即派出環保執法人員趕赴現場調查,發現該制革廠屬于國家明令禁止的小型制革生產項目。廠區里幾名工人正在加工皮革產品。由于刺鼻性氣味較大,一些工人還戴著口罩。除此之外,環保執法人員在現場還發現一些高吸收鉻鞣劑等化工原料。
在調查時,執法人員了解到,這家制革廠并未辦理任何環保手續,也沒有污染處理設施,生產廢水先是排到廠院里的一個大池子,然后通過一個排水暗管排到廠區院墻外的溝渠里。
執法人員在廠區院墻外發現了這個暗管的排污口,上面還用蓋板遮蓋。溝渠里還殘留著黑色的廢水。環保人員現場對這些廢水提取水樣并檢測。檢測結果顯示,廢水中主要污染物六價鉻、總鉻含量超標3倍以上。
市環境監察支隊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根據新環保法第四十二條和今年1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第一條第三項“排放、傾倒、處置含鉛、汞、鎘、鉻、砷、鉈、銻的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三倍以上的”的規定,這家制革廠屬于“嚴重污染環境”。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市環保局將案件移送市公安局干河陳分局。
5月31日下午,從市公安局干河陳分局傳來消息,此案已經作為刑事案件立案,已經刑事拘留一人。目前,案件仍在辦理中。
市環境監察支隊有關負責人說,市環保委已經責令源匯區政府取締該企業的制革生產線,環保部門對該企業立案查處。
“今后環保執法將更加嚴格。任何單位或個人違法排污,不僅將面臨經濟處罰,還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希望廣大市民進一步提高環保意識,共同維護好我們的生態環境。”市環境監察支隊有關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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